现在让我们的经济人离开瓦尔拉斯的交易市场,来到一个充满危机和不确定(但似乎又充满机遇和诱惑)的经济社会。很显然,我们假定在这样一个经济社会中,我们的理性经济人不具备“充分信心的预期”。 当我们的经济人来到这一经济社会时,他会从事两种类型的交易:买和卖(或购买和出售)。然而到底是先买后卖还是与此相反?新古典的经济学家们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们的理论体系中,有关“买”和“卖”的决策是同时作出的。Weintraub(1977)曾经把新古典学派这种买卖决策的同时性称之为谜,而非均衡经济学大师贝那西则更是在这一问题上纠缠不清。例如在他的《非均衡》一书的第四章中, 他对经济人在不同市场上从事的交易行为进行了时序上的排列。通过这种方法,他揭示了某一“初始扰动”(initial disturbance)在各个市场所引起的“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然而,在第七章中,他又放弃了这种时序,并重新回到了一致性的假设。在他看来,尽管现实中经济人是有序地访问着一个一个的市场,然而在研究中以同时性的方法描述这种行为却是“绝对标准”的(Benassy,1985,p63)。 然而,必须说明的是:无论如何,就某一经济人而言,交易毕竟是有序的。接下来,我们将尝试着回答前面所提出的“先买还是先卖?”的问题。首先,不妨假定我们所考查的经济人(家庭或厂商)是先买后卖。如果此种情况成为可能,那么我们的经济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约束:1)他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其购买;2)他必须能够预期到他可以出售与此购买行为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显然,如果我们的经济人并不具有充分信心的预期,则第二个条件不能满足。此时即使他有足够的资金(如采用借款等)来支付他的购买,他仍然会首先从事他的销售活动(如获得合约和定单等)。在一个充满不确定的经济社会中,企业即使拥有足够的资金,它也不可能为一些无法确定销路的产品去购买原材料和劳动力等。同样地,在无法知道是否可以出售,或者可以出售多少要素服务的情况下,家庭也不可能计划和从事他的消费。 因此,在一个充满不确定的经济社会中,我们可以预见人们将首先从事他们的销售活动,即大家都会先卖。然而,假如所有的交易者都将先卖后买,那么经济社会中的需求从何而来呢?如果没有人试图首先需求,则整个经济系统将不会运转。就新古典学派而言,这是凯恩斯因强调经济社会的不确定性而为新古典设下的一个理论陷阱,我们不可能在新古典的理论体系中解决此一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方法论上的革命!